第15条

伤寒论 ·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 · 第15条

夫阳盛阴虚。汗之则死。下之则愈。阳虚阴盛。汗之则愈。下之则死。夫如是。则神丹安可以误发。甘遂何可以妄攻。虚盛之治。相背千里。吉凶之机。应若影响。岂容易哉。况桂枝下咽。阳盛即毙。承气入胃。阴盛以亡。死生之要。在乎须臾。视身之尽。不暇计日。此阴阳虚实之交错。其候至微。发汗吐下之相反。其祸至速。而医术浅狭。懵然不知病源。为治乃误。使病者殒没。自谓其分。至令冤魂塞于冥路。死尸盈于旷野。仁者鉴此。岂不痛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