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条

伤寒论 ·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 · 第8条

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。针足阳明。使经不传则愈。

📝 名医注释

胡希恕

那么,这个根据上面的“七日愈”。 那么太阳病啊,七天愈了。那么在七天以 上又好了,那就是“行其经尽故也”,到 时候了。就是行其经尽的缘故啊,他就不 再传了。假设要传呢?针足阳明,那就足 三里穴了。

这个也不一定,这个就是在这个太阳 病啊,在六七天的时候是要传里的时候 多,那么在五六天、四五天他传少阳的时 候多。他是隔个七日,一般在这个时候呢 传阳明的时候多,所以他说针足阳明。那 么六七天他也有时候传里的,也有啊,那 你针足阳明就没什么用了,这也是就一般 人倾向来说的。说这个太阳病啊,在这个 七八天的时候,这是传阳明的时候,如果 病不好,有传阳明的可能,那么这时候呢, 你针足三里,那么可以使他不传。那么在 仲景后边治疗,他不用这个法子,这也是 古人有这么一种说法的,是属于针灸的, 可以作参考,这个也不一定。